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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医社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示范区认定标准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儿童青少年家校医社协同

心理教育服务规范化建设工程

家校医社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示范区认定表

 

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核查途径及评分说明

自评分

专家评分

办学

规范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为区域内学生的成长成才产生积极作用,近三年无因学校原因而导致的重大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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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行政区域内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家校医社协同心理教育服务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区域内家校医社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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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健全

行政区域内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家校医社协同心理教育服务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和工作体系,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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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行政区域内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印发专门的家校医社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性文件,指导家庭、学校、社区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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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措施

行政区域内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家校医社协同心理教育服务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的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工作有效开展。行政区域内90%以上学校设置了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等专职场所和心理健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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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行政区域内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专人负责管理家校医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应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研员和家庭指导教研员;90%以上学校配备了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建立家校医社协同心理教育服务规范化建设项目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心理健康危机干预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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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

行政区域内有不少于3所由“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儿童青少年家校医社协同心理教育服务规范化建设工程”认定的中小学(职)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所有专兼职教师均通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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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培养

行政区域内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重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区域内家校医社协同心理教育服务规范化师资培训项目,对接受培训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资质等级认证。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平台。面向班主任、少先队辅导、高校辅导员、学科教师、研究生导师等全覆盖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专业能力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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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警

行政区域建有区域级“儿童青少年家校医社协同心理教育服务”智慧服务平台,辖区内学校建设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与预警一体化系统,建立“一生一策”“一人一档”心理健康档案。完善学校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心理热线的监测预警功能。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物防、技防建设,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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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联动

针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合社会及相关部门攻关,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将心理健康相关研究纳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范围。宣传、网信部门要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多种道广泛宣传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关工委、妇联、公安等部门结合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辅导、咨询服务。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推进心理健康问题儿童青少年发现与应急处置机制和转介就医、复学机制建设,打通快速转介就医“绿色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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